學校法人河合塾學園 TRIDENT外國語‧飯店專門學校
索取資料
洽詢處‧所在地
  • 日本語
  • English
  • 繁体中文
  • 簡体中文 
  • ハングル
日本語學科
>>各位希望入學的學生
>>各位畢業生
日本語教師培訓科
>>各位希望入學的學生
>>各位結業生

Site map

  • HOME
  • 學校介紹
  • 設施介紹
  • 日本語學科/課程介紹
  • 日本語學科/招生簡章
  • 日本語學科/留學生活
  • 日本語學科/Q&A
  • 日本語教師培訓科/課程介紹
  • 日本語教師培訓科/招生簡章

日本語學科 招生簡章

  • 正規生(長期)課程 日本國外居住者
  • 正規生(長期)課程 日本國內居住者
  • 短期課程
  • 旁聽生課程
  • 課程介紹/特色
  • 課程介紹/畢業生之聲
  • 留學生活/NAGOYAで名古屋的生活去處
  • 留學生活/宿舍介紹
  • TRIDENT是?
  • 學校介紹
  • school体験
  • 招生簡章
  • 日本語學科
  • 日本語教師培訓科
  • 職員部落格
  • 洽詢處‧所在地
  • 索取資料
  • 連接
  • HOME
  • 日本語學科招生簡章【正規生(長期)課程 日本國外居住者】

日本語學科招生簡章/正規生(長期)課程 日本國外居住者

招生簡章
  • 設置課程
  • 申請資格
  • 申請期間及申請・錄取方法
  • 學生繳納金額
  • 申請者準備資料
  • 經費支付者準備資料
  • 其他必要資料
  • 準備資料時的注意事項
  • 入學手續

AdobeReader

  • 招生簡章・出願書類PDF
 

設置課程

入學期 課程 専業 招生人數 上課時間
4月 1年課程 日語專業/升大學 220名 週5日制
(星期一~五)
9:20~15:05
或16:50
2年課程 日語專業
10月 1年半課程 日語專業/升大學
回首頁

申請資格

符合以下 a 和 b 的(ⅰ)或(ⅱ)條件者。

a
在入學時滿18歲者。
b
(ⅰ) 在日本以外國家受過12年以上正規學校教育且畢業者。
或經日本文部省(教育部)承認具有同等以上學力者。
(ⅱ) 本校校長認定具有和(ⅰ)同等學力者。
※ 但是,預定在日本升學者需符合(ⅰ)條件。 
另外,原則上在入學時未滿30歲者。
回首頁

申請期間及申請・錄取方法

受理申請期間
 4月入學 8月上旬~11月下旬
10月入學 2月上旬~ 5月下旬

※招生人數額滿時,即截止報名。
※入國管理局更改受理申請期間時,我校也有可能變更受理申請期限。

本校櫃台受理時間 9:00~18:00(星期六·日·國定假日除外)

※望儘早交出申請資料。
(在審查上需要補充或訂正文件內容等,有時需要1個月以上的時間)
※不需要留學的在留資格者,請參閱日本國内居住者的招生簡章。

申請方法
  1. 直接到本校辦理申請手續
    請本人或居住日本的代理人預約來校時間後,將下一頁記載的申請資料和報名費直接拿到本校櫃台來申請。
    • 日本國內居住者支付經費時,此經費支付者為代理人。
    • 除了英語的提交資料以外,都必須另加日語翻譯文。
    • 代理人必須熟悉申請者,且可以指導來到日本後的生活者為限。
  2. 到日本國以外的指定代理店辦理申請手續
    申請者本人將下一頁記載的申請資料和報名費直接拿到日本國以外的代理店去
    申請。有關日本國外代理店詳細地點等,請洽詢本校。
  3. 利用E-mail和郵寄方式上網申請
    有些國家可以直接利用上網申請。其國家請洽詢本校。
錄取方法

經審查申請資料及面試後決定是否錄取。

回首頁

學生繳納金額

①. 報名費(受理申請時) 20,000日圓
②. 學費 入學金 100,000日圓
③. 1學期(6個月) 340,000日圓
④. 設施設備費 1學期(6個月) 40,000日圓

※ 教材另外購買(1年15,000日圓左右)
※ 學費請匯款到本校指定銀行戶口。
※ 對於已繳的報名費、入學金、學費等退款方面,以財團法人日本語教育振興協會的 「有關日本語教育機關招收就學生‧留學生指南」為標準。

●合計金額和繳納期限

繳納期限 明細 4月期入學 10月期入學
1年課程 2年課程 1年半課程
受理報名資料時 ① 20,000 20,000 20,000
3月中旬 ②+③+④ 480,000 480,000 -
7月中旬 ③+④ 380,000 380,000 -
9月中旬 ②+③+④ - - 480,000
2月中旬 ③+④ - 380,000 380,000
7月中旬 ③+④ - 380,000 380,000
  合計 880,000 1,640,000 1,260,000
     
回首頁

申請者準備彿創

所有資料全由申請者本人填寫
  1. 入學申請書(本校指定表格,由申請者本人填寫)
  2. 修學理由‧出入境歷申告書(本校指定表格,由申請者本人填寫)
  3. 護照影印[持有護照者]
    • 所有記載事項及蓋有日本國出入境印章頁均需清晰的影印本。
  4. 相片7張[長40㎜×寬30㎜](包括貼入學申請書。7張需同一相片)
  5. 最終畢業學校的畢業證書或畢業證明書(影印本不可)
    • :申請者為大學(或相當於大學)的在校生
    • 請交出大學的在學證明書及高中的畢業證書。
    • :申請者為高中預定畢業者
    • 報名時請先提交高中的預定畢業證明書,畢業後請立即再提交畢業證書或畢業證明書。
  6. 最終畢業學校的畢業成績證明書(影印本不可)
  7. 其他
    • :未滿6歲就讀小學者
    • 須提交可以證明小學的入學年月及畢業年月之證件。
    • :在日本有親屬或預定同住者
    • 居住在日本所有親屬或預定同住者的外國人登錄原票記載事項證明書
    • 所謂親屬是指父‧母‧兄‧弟‧姊‧妹‧配偶者‧子女等。
回首頁

經費支付者 準備資料

所有資料全由經費支付者本人填寫
  • 有關經費支付者

為了取得「留學」在留資格,除了確認申請者本人的學習能力、留學目的以外,在經濟上是否證明可以留學之狀況也是很重要的審查基準。對於居住日本的經費支付者,請提交經費支付之證明資料以外,申請者本人在日本的學習、居住、升學、生活指導方面等,均需要負責有關學生本人居留日本時的所有狀況。

[A]申請者本人支付
  1. 經費支付書(本校指定表格、由申請者本人填寫)
  2. 存款證明書(申請者個人名義資料)
  3. 在職證明書
  4. 所得證明
[B]日本國外居住近親者(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支付
  1. 經費支付書(本校指定表格、由經費支付者本人填寫)
  2. 證明申請者和經費支付者親屬關係之證件
    戶籍謄本(台灣)、親屬關係公證書(中國)、出生證明書(其他國家)
  3. 存款證明書(支付者個人名義之資料)
  4. 在職證明書
  5. 所得證明
[C] 日本國內居住者支付
  1. 經費支付書(本校指定表格、由經費支付者本人填寫)
    • 經費支付書的年收欄內,請填住民稅課稅證明書上記載的總所得金額。
  2. 住民稅課稅證明書
    市區町村長發行的住民稅課稅證明書(有記載最新年度總所得金額之文件)
  3. 在職證明書
    • :公司(法人)董事
    • 公司(法人)的登記簿謄本
    • :自營業,無其他可證明資料
    • 有稅務局受理印之確定申告書(備份)清晰的影印
  4. 住民票(有記載全戶口,且無省略其關係之文件)
    • :經費支付者本身是外國籍者/同住親屬是外國籍者
    • 所有該當者的外國人原票記載事項證明書
  5. 存款證明書(經費支付者本人名義之證明書)
  6. 證明和申請者之關係資料
    • :申請者的近親者(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
    • 戶籍謄本(台灣)、親屬關係公證書(中國)、出生證明書(其他國家)
    • :和申請者(或申請者的父母)有交易往來關係
      1. 對方(申請者或申請者的父母)的事業指南或登記簿謄本
      2. 有關交易往來之信用証的影印
      3. 有關交易往來之提貨憑單(包含航空運輸運貨單)的影印
      4. 交易往來對方和申請者親子關係之證明資料
      5. 關係陳述表明圖(形式任意) 等
      請提交以上資料。
回首頁

其他必要資料

※中國(大陸)‧緬甸‧孟加拉‧蒙古‧斯里蘭卡‧越南‧尼泊爾國籍的申請人請提交以下文件

[A]申請者本人支付
  1. 證明戶籍或可代替此文件之有記載學歷及經歷的資料
    【中國(大陸)申請人】
    戶口簿的影印在公證處有經公證是和正本相同之文件
    ※戶口簿請準備有更新為最新內容之資料。
  2. (財)日本國際教育支援協會和國際交流基金主辦的日本語能力試驗N5級(舊4級)以上認定書,或是能客觀證明有同等能力之資料。
[B]日本國外居住近親者支付
  1. 證明到現在為止的財產形成過程和有繼續支付能力的資料

    a ) 能了解存款形成過程的銀行存摺影印(需要公證)或是
    b ) 該國家稅務機關徵收所得稅時來計算確定所得金額之憑據,而能客觀證明
         最近3年的年收入所得金額之證明資料。

回首頁

準備彿創 扮議 廣吭並㍻

  1. 補充提交資料
    經審查入學資料後,有可能要求提交上述以外資料。
  2. 提交資料‧相片‧資料發行時期
    對於提交的資料及相片,4月入學請交出入學前一年7月1日以後,
    10月入學請交出入學當年1月1日以後發行或照的。(畢業證書除外)
  3. 填寫入學申請書、修學理由書、經費支付書時的注意事項
    學校名稱、公司名稱均不能省略,請填寫正式全名。
    所在地、住址請填寫到番地為止。
    無記載事項時,請填「無」。
    所有資料均以西曆填寫年月日。
    入學申請書,請用漢字或英文填寫。
  4. 填寫修學理由‧出入國歷申告書時的注意事項
    想學習日語的理由、學完日語後的計劃、想在日本升學者另外須明記升學後的專攻‧科目等,均要詳細且具體的填寫。 到現在為止的日本出入境紀錄也不要漏填。
  5. 修正方法
    寫錯時禁止使用修正液,要在寫錯部分劃上雙重線後,其附近空白部分填寫 正確內容,並在雙重線上蓋章或簽名。
  6. 資料的翻譯
    日語以外的所有資料,須另外附上日文翻譯。
    • 翻譯資料請用A4尺寸(長297㎜×寬210㎜)紙張。
  7. 其他

    ※報名資料中的畢業證書等無法再補發的資料可以退還。請在申請時告知。
    ※一旦發現申請資料有虛偽記載時,即使入學許可後也即將取消入學。

回首頁

入學手續

入学手続きの流れ

回首頁
 
  • TRIDENT綜合網站
  • 外國語‧飯店專門學校
  • 設計專門學校
  • 運動醫療看護專門學校
  • 美容‧婚禮專門學校
  • 電腦專門學校
  • TRIDENT Language School
    • 日語會話科

學校法人河合塾學園被認可為適當處理個人資料之法人機關。由一般財團法人日本情報經濟社會推進協會(JIPDEC)承認可以使用「隱私權保護標誌」

學校法人河合塾學園 TRIDENT外國語‧飯店專門學校

  • 個人資料保護方針
  • 河合塾簡介
  • 河合塾集團網站地圖
  • 利用環境
>>河合塾
名古屋の専門学校|専門学校 トライデント 學校法人 河合塾學園 Copyright(c) TRIDENT college 2010 AllRights Reserved